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拼音:
「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 dēng」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解释:
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出处:
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例句:
可是你“~”。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,你就说不吉利。(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七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