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中国的法律很多是根据犯罪人的年龄来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,比如说,《刑法规定》,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,都不负刑事责任。但是在秦朝,有个“奇葩”的法律规定: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判断标准,竟然是身高!
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研究发现,秦朝以行为人的身高作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衡量标准,男子必须在六尺五寸以上(约150厘米,含本数)、女子必须在六尺二寸以上(约140厘米,含本数),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,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低于此身高的则免责或者少则。
秦朝的法律规定尽管很 “奇葩”,但很有道理。秦朝统一后,建立了户籍管理制度,但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,自然人的年龄认定比较困难,采用身高作标准比较直观,具有极强的操作性。秦律的档案资料十分有限,直到1975年湖北云梦秦简的出土,才获得了比较丰富的秦代律法档案的实物。以身高定罪,尽管学术上尚有争议,但绝不是子虚乌有。
看来,在秦朝的时候,当个矮矬穷还有好处呢。